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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多项举措控非洲猪瘟 盼中国消除进口禁令

日期:2014-05-20 22:59:35 字体大小:

 
    5月16日,波兰使馆召开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非洲猪瘟)研讨会,针对波兰近期出现的非洲猪瘟问题进行讨论。波兰驻华大使塔德乌什· 霍米茨基,波兰农业暨农村发展部部长马莱克· 萨维茨基,欧盟驻华代表、欧盟委员会专家、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专家,中国农业部、质检总局官员出席会议。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信息部、行业发展部相关人员应邀参加会议。
 
    今年2月,波兰在境内东部地区波德拉斯省,与白俄罗斯接壤的地方,发现了一例死亡的生猪样本,从该样本中检测到了阳性的非洲猪瘟病菌。2月17日,波兰农业暨农村发展部将该次疫情的1号报告提交到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这是波兰首次发生非洲猪瘟。为防止该病传入中国,保护中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月24日,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农业部发布《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防止波兰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2014年第16号联合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波兰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波兰进口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对启运、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波兰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等做了严格规定。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传染性性猪疾病,以高热、内脏器官严重出血、病程短和高死亡率为特征,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类似急性猪瘟,病死率高达100%。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进行预防,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A类动物疫病,是威胁养猪生产安全的头号传染病。在波兰,有约百万人从事畜牧养殖业和肉类屠宰加工业。
 
    此次研讨会上, 波兰农业暨农村发展部国家首席兽医官克日什托夫· 雅兹泽夫斯基对此次疫情做了详细报告,此次发生非洲猪瘟的野猪诊断性质为实验室检验,感染来源尚不清楚。据悉,波兰已于2013年启动密集监控方案监测非洲猪瘟情况,针对此次疫情,采取了密集的被动监测(所有野外发现的死亡野猪都被检测)和主动检测(捕获的所有野猪都被检测),并根据生物安全性级别对所拥有的猪进行分类,加强预防、监控与检查。除欧盟要求外,波兰又指定了以两例确定的野猪病例发生地点为中心,半径10千米的附加区域。在此区域内采取应对措施,所有的猪包括家猪都被检测。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及欧盟代表单尔博士向与会者介绍了欧盟防治非洲猪瘟区域化原则和打造无疾病亚种群而制定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标准。欧盟贸易总司代表汉斯·朱斯腾斯从国际贸易角度,介绍了欧盟通过立法、体系等方式确保成员国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和国际贸易要求,欧盟与中国有良好的信息交流合作机制,欧盟的信息能够快速响应,确保安全贸易,防止疾病发生。他说,波兰政府正在与中国保持密集交流,与中国保持透明的合作关系,波兰针对疫情采取了快速响应机制和有效的举措,产品是符合流程要求的,波兰将在双边贸易合作伙伴关系中确保安全贸易,相信不久禁令即会消除。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动物检疫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永宁博士介绍了非洲猪瘟在中国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据介绍,中国生猪的养殖数量居世界第一,2013年统计数据约4.7亿头,生猪养殖业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7%。受跨境迁徙传播风险与日俱增,中国进口生猪及其产品贸易量逐年增加,入境人员激增以及技术手段还有待提高等因素影响,非洲猪瘟对中国食品安全存在潜在威胁,针对非洲猪瘟,中国政府采取了多项防控措施,比如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防控专家组,多部委联防联动,共同防范, 同时开展了非洲猪瘟检测技术研究与储备。中欧双方应开展有关非洲猪瘟疫情及防控政策的信息交流和检测技术交流,共同防控非洲猪瘟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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