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实招,协调联动组织实。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通过加强部门协调,建立“2+X”模式联动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即在由省财政厅和省质监局2个单位牵头,共同调研、共同检查、共拟方案、共同实施的基础上,以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为框架,联合农业、林业、水利等“X”个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逐项落实具体标准研制的主导单位,确保了农村综合标准化组织到位、制标到位、实施到位。
二是重实际,调研走访规划实。根据国家标准委和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省拟推荐项目所在地发展规划,编制了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并通过深入调研、实地走访,及时将实施方案中不贴合当地实际、不满足当地急需、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内容予以修正,将区域环境特点、人文特色、产业特征等予以补充,确保了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规划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抓实效,考核评价任务实。及时建立考评机制,加强对我省承担的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建设的跟踪问效。将“百姓富、生态美”的建设要求、“一事一议”的工作规范、“因地制宜”的实施原则,具体量化为乡村硬件设施的配置、人居环境的指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提供、特色项目的体现等四类,通过美丽乡村考评标准逐一落实,确保了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任务明确、工作有序。
目前,福建省3个县14个村被国家标准委、财政部列为全国首批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初步组建由省财政、质监、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气象、标研等部门组成的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建设专家团队;并完成制定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村社会化服务等6大类70项省地方标准的福建省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框架、综合规划指南和考评规范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