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加强乌龙江两岸生态保护工作:1.加强立法,将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城市渣土管理办法列入我市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相关部门拟8月提交草案审议。2.加强乌龙江南岸湿地规划保护,乌龙江南岸的大部分湿地已列入闽江口湿地概念性保护规划保护范围,塔礁洲等乌龙江南岸重要湿地将列入正在编制的省湿地保护规划中。3.加强湿地保护性建设,建成开放乌龙江湿地公园一期。4.严格审查规划、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节,不得随意侵占、破坏湿地及更改湿地用途;同时取缔闽江下游沿岸非法堆砂场130个,依法查处在重点流域沿江、沿溪两岸1公里范围进行违建、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