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1.通过登记向农民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农户承包土地的空间位置、四至界限和承包期限,并加快罗源、闽清两个试点县的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工作。2.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引导农村土地通过转包、托管、租赁、代耕代种等方式向规模经营户集中。3.今年每个县(市)区拟培育2—3个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土地托管合作社典型,率先在福清、长乐、连江、罗源4个县(市)开展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等工作试点。4.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县、镇(街)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开展年终专项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