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业信息

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进一步优化

日期:2014-04-16 19:13:38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稳定产销,近日,商务部会同农业部等13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各项任务、体制机制保障等,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农产品流通行业的指导性文件。 
 
    近期,我会将分别从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流通主体培育、创新机制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等方面对《意见》进行系列解读。
                    
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进一步优化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系列解读之一
    
    《意见》提出:加强规划指导。加快制订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商务、发改、农业、国土、住建等多部门联动的规划协调落实机制。
 
    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出台全国性的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现象时有发生,且零售网点建设不足。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农产品市场规划指导很及时也很有意义。制订全国统一规划是大市场大流通的基础,不仅关系到农产品的产销对接以及供需平衡,而且影响到全国范围的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规划对农产品市场的设立并没有强制约束力,为保障规划有效落地,需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并通过立法形式来保障规划作用的发挥。
 
    《意见》的细化实施还需要理清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考虑设立前置审批机制,将农产品市场的审批权上调,才能突破行政区划限制,从全国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实际出发,对农产品市场进行结构调整和战略重组。二是考虑建立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明确新建市场和已建市场各自所需满足的条件,针对“有场无市”以及圈地后转作它用的市场,要制定退出机制,及时清退,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
 
    目前,农产品市场大都在平稳供应、畅通渠道、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发挥公益性作用。此次《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对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功能的发挥具有极大的提升和促进作用。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试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布局需特别考虑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考虑不能因建设公益性市场影响当地市场公平竞争;二是选取试点地区时,结合当地人均收入与消费水平,重点考虑亟需保障当地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需求的地区;三是考虑当地各专业市场的数量和比例,各市场间不存在明显专业品类间竞争。《意见》还提出建立农产品市场发挥公益性功能的刚性约束机制,这是强化政策有效执行的保障。建议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的职能作用,实施动态监管,确保公益性市场效应得到持续发挥,对不能实际发挥公益性功能的市场要强制退出。
 
    《意见》提出:要建设销地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提升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和上市“最初一公里”组织化水平。
 
    关注“最后一公里”是解决目前“买贵”问题的关键点。商务部原部长助理、商务部内贸专家委员会主任黄海在其一篇题为《关注“最后一公里”菜价飞涨的体制原因》的研究报告中提到,“菜价上涨背后存在着深刻的体制性、政策性原因,必须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予以解决”。他分别从批发、零售环节分析了导致“最后一公里”价格高企的原因。他认为,“批发、集贸市场收取高额摊位费,重要原因是政府对于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零售菜价高出批发价一倍左右,重要原因是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民在城市生活要付出高额成本;超市销售农产品价格较高,重要原因是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没有完全落实”。
 
    我会对辣椒、白菜等4种蔬菜的流通成本进行了跟踪调查。调查显示,农产品批零价差平均高达2倍,零售终端价高并不是简单各环节层层加价的结果。批零差价过大的主要原因是零售环节经营主体的城市生活成本等非经营成本较高,倒逼经营主体提高了零售环节的毛利。零售环节毛利占加价总额高达62.2%,占各环节毛利总和比重为81.6%。“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解决,需要多个部门共同配合,通过出台降税、减费、物流规划及财政支持等政策进行综合治理。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硬化细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机制。
 
    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和考核机制的建立,是对零售网点布局和建设强有力的保障。农产品零售方式的多元化,将使农产品流通渠道更加优化和畅通。
 
    针对目前存在的零售市场网点少、马路市场屡禁不止、市民购买不便等问题,需尽快在充分尊重市场调节机制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农产品零售市场布局,将零售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使之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一并规划,配套建设,同步使用。《意见》提出的硬化细化“菜篮子”负责制,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有助于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切实促进规划工作责任落实。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