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职能,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和社会事业等各项工作。联合福州晚报社等单位做好“第二届最美文化村”评选活动,评选出10个“富有文化底蕴、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最美文化村。
二是培育美丽乡村建设典型。坚持“面上提升,点上攻坚”的建设思路,以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为重点区域,结合全省“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部署要求,以建设环境美、建筑美、山水美、生活美为主要内容,突出乡村特色,以重要通道沿线、重要区域连片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百十五”工程,开展新一轮“百村竞赛”活动,培育10个优胜村,市县联动重点打造5个精品示范村,巩固提升近两年打造的其它5个精品示范村。指导各县(市)区、乡镇因地制宜培育各具特色的试点村,做到各级有示范、各地有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