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抓好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和20个(乡镇)省级、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的实施。 二是突出抓好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着力抓好水土保持监测等基础工作,及时掌握水土保持动态。 四是深入探讨水土流失防治新技术,不断提高治理质量和成效。 五是持续抓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一案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 六是抓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公众,提高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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