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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建新增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2.14亿

日期:2014-02-16 14:24:02 字体大小:

记者近日从省林业厅获悉,2013年福建新增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金2.14亿元,并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达7.3亿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从去年起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每亩提高5元。补偿标准已由2001年的1.35元/亩提高到现在的17元/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0元/亩)。部分市、县财政加大了对生态公益林的投入,如晋江在省、市基础上再补5元/亩,达24元/亩。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