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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鲜活农产品直供比重

日期:2014-01-22 14:54:18 字体大小:

   近日,市政府办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培育区域性专业市场、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等方面,促进我市流通产业提升。
 
    培育十大区域性专业市场
 
    依托特色产业集群,我市将努力打造具有区域性辐射力的服装城(轻纺城)、石材城、水暖城、陶瓷建材城、茶都(茶博汇)、石化交易市场、汽车汽配城、食品城、鞋纺城、五金机电城等10个区域性大型专业市场。到2015年年底,重点培育服装城(轻纺城)、石材城、鞋纺城等3个年交易额超300亿元的区域性大市场(或市场群),水暖城、陶瓷建材城、石化交易市场等3个年交易额超100亿元的区域性大市场。
 
    加大财政金融及用地支持
 
    财政与金融支持力度加大,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老字号、流通品牌等资产的抵质押融资。鼓励发展融资租赁、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业务。落实融资担保企业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财政资金风险补偿政策。
 
    我市流通业用地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在制定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时,对纳入鼓励发展的流通设施目录的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对于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畜禽定点屠宰场用地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禁止改变用途和性质。
 
    设立“菜篮子工程”直销点
 
    以加强民生市场调控能力为切入点,我市将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农业、商务、价格系统农产品量价信息共享机制,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预警。加快省、市、县三级“菜篮子”调控基地建设,确保全市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3.6万亩以上,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菜地面积占常年蔬菜基地的60%以上。
 
    通过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鼓励副食品调控基地以店面、直销摊位、直供车等形式设立“菜篮子工程”直销点,或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我市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零售终端的直供比重将进一步提高。鼓励各地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设立农产品直销网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开展跨境电商合作
 
    物流业发展方面,我市将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快递物流与传统物流、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商集聚发展,积极促进大型快递物流企业的区域总部落户泉州。大力推动出口加工区、陆地港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争取设立国际快递分拣中心,发展保税物流、国际快递、国际物流。
 
    对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建设等方面,市级财政将给予资金补助。力争到2015年,建成电子商务主体楼宇5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基地)3个,力争1-2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闽台电子商务合作、闽港跨境电商合作,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园区、泉台电子商务基地。
 
    支持社区商业网点建设
 
 
    我市环湾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将商业网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小城镇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全市百货超市、农贸市场、建材卖场、大型专业市场、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大型商贸流通设施。支持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等居民生活必备的社区商业网点建设。
 
    此外,旧城改造和新开发房地产项目配套的商业网点设施建设与主体建设项目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项目审批中要严格落实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