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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牦牛肉”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日期:2014-01-22 14:18:53 字体大小:

   1月20日,记者从青海省农牧厅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发布公告,将“大通牦牛肉”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范围为大通现辖行政区域。这是我省继互助青稞酒、藏毯、湟源陈醋、茶卡盐、冬虫夏草、昆仑玉之后获得的第7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据了解,大通牦牛肉生产于青藏高原海拔3000米以上无污染的天然牧场,是世界上人工培育的第一个牦牛新品种,继承了野牦牛的遗传基因。肉产品具有肉质鲜嫩,蛋白质含量高,脂肪沉积低,保水性较好,矿物质含量丰富,氨基酸及维生素种类齐全等特点。因其独特的生产环境和质量品质享誉国内外,开发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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