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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四举措支持省级农民创业园建设

日期:2013-12-24 22:32:58 字体大小:

一是政策促动。出台《关于促进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存税费减免、用地优惠、电价优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是资金拉动。县财政每年安排农民创业园配套专项资金500万元,设施农业专项补助资金1500万元,花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三是项目带动。依托连城白鸭、地瓜干、花卉等3个优势主导产业,吸引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加速集聚发展。四是服务推动。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奖励金,鼓励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发展;设立大田种植业规模经营风险基金500万元,为受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提供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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