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业信息

海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日期:2013-12-09 19:25:40 字体大小:

    海安农委通过夯实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等基础工作,高效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配强监管队伍。县设监管科、执法大队、检测中心、监督所等部门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0个镇成立监管服务所,负责镇域内监管工作。每村落实1名协管员,农业“三品”企业全部配备内检员。全县、镇、村、企配有监管监测人员300人。
 
  明晰监管责任。19个委属单位、10个镇都签订责任书,明确监管职责。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68家农业“三品”企业、规模养殖户签订承诺书,明确第一责任人。
 
  制定监管制度。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生产记录”、 “巡查检查”等18项制度,制作《镇级监管记实手册》、《生产记录》、《产地证明》,推进农产品依规监管和规范生产。 徐其军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