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扶持建设一批休闲农庄、农家乐、水乡渔村等休闲农业示范项目,对业主申报农家乐、森林人家、水乡渔村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点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同时,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乡村旅游综合体项目进行贴息补助。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