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业信息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了哪些畜禽和畜禽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日期:2022-12-16 12:26:31 字体大小:

 答:《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三条 规定 下列畜禽和畜禽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

  (二)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

  (三)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

  (四)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

  (五)死胎、木乃伊胎等;

  (六)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

  (七)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来源:福建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