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购置联合收割机、大型轮式拖拉机、粮食烘干机、育秧播种机成套设备等农业机械设备,按购机额的2%补助。二是对实施机械化育插秧集中连片达100亩以上,补助5000元。三是新建连片200亩以上和山地果园连片50亩以上的县级示范片标准钢结构大棚,并按福建省农机补贴目录要求执行安装且于当年完成的,按每亩3000元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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