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意见》指出,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为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意见》提出,要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
《意见》指出,要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为此,应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和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要注意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要加强政策支持和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库,加强高技能人才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