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123号,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商务部等8单位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三)审核报送。
二、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二)严格审核把关。
联系人: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蔡少锋 王楠
电话:010-85093775,85093752
传真:010-85093788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发展司(邮编:100731)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郦水清
电话:010-68205284
生态环境部 石峰
电话:010-65645236
农业农村部 白玲
电话:010-59191598
人民银行 崔林菁
电话:010-66194503
市场监管总局 邱丽君
电话:010-82262048
银保监会 侯宝升
电话:010-66278830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彭新良
电话:010-83775877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2年7月8日
来源:流通发展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