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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要重奖创名牌海洋产业企业

日期:2013-08-19 23:13:51 字体大小:

日前,泉州市制定出台《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海洋产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海洋产业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不含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人,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省著名商标的海洋产业企业,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