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一种新型社会养老服务模式。
近年来,我省着力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让全省663.8万老年人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目前已基本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医养康养相结合、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应该看到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硬件设施不够完善;服务内容供给不足,专业化组织持续运营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建设滞后,专业人员支撑不足;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扶持资金、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医养融合不够;等等。2020年4月和8月初,我省先后编制《福建省“家园”模式设立指南(试行)》,出台《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方面完善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一是加快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督促各地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二是继续补助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等,规划建设一批集居家、社区、机构等功能为一体的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等服务。三是支持企事业单位将腾退或闲置的用房用地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农村利用存量资源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四是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适老性产品安装、康复辅助器具配备和使用指导、智慧养老相关硬件和软件安装使用等服务,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贴。五是鼓励社会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形成资源共享的养老服务环境,提高养老资源的综合效用。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
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定位。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科学合理配置生活、办公、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安全等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整合乡镇片区资源,推动建设养老服务功能比较齐全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增加照护型床位,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三是优化养老服务支出结构。全面梳理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指导各地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各类养老服务工作,提升财政支出精准化水平。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一是重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相关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培养养老服务人才,鼓励职业培训机构承接养老服务机构培训业务,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合作办学,建立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健全养老服务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和在职奖补等激励机制,合理制定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设立养老护理员基本工资分级指导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认定。三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持续实施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创新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培训+保障+激励”机制,形成养老人才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四是加快培养为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拓宽养老资金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在政府收支科目中,支持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养老服务投入。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建设中心厨房、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场所,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短期托养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在老年人住所设立家庭养老床位。三是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PPP、民建公助、城企普惠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挥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等力量。
统筹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水平;规范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为特定人群重点是老年患者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康复治疗、基础护理等上门医疗服务。二是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医疗保险,与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有效衔接,逐渐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三是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
(作者为福建江夏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21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健全福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
来源:福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