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综〔2021〕101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2021年我厅牵头组织开展了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经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及联席会议审定,福州福民茶叶有限公司等813家企业监测合格,保留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具体名单请登陆福建省农业信息网http://nynct.fujian.gov.cn/xxgk/tzgg/qt/202001/t20200107_5175963.htm查询)。其他113家企业因达不到监测标准和要求,取消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