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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政府出台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意见

日期:2013-05-30 13:52:19 字体大小:

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提出,从2013年起,漳州市每年将重点培育发展50个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市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指导、商标注册、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技术推广、品牌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对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将优先安排承担涉农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税收优惠,并鼓励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商标,申领营业执照,确认合法市场主体地位。意见旨在推进引导漳州市家庭农场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截至5月底,漳州市登记注册家庭农场共计135家,占全省总数的70%。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