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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成为我省唯一入选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的县(市)

日期:2013-05-29 09:58:01 字体大小:

近日,农业部、财政部正式公布了新认定的21个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福清市榜上有名,是我省唯一入选的县(市)。 

    上世纪80年代起,福清市先后被列为福建省山海资源开发示范区、福建省科技兴农示范区、国家级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实验区示范区和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近年来,福清市现代农业发展稳步推进,特别是设施农业发展迅速。2012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完成134.59亿元,同比增长4.8%。新增设施蔬果农业4000亩,完成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4000亩,各类设施农业比重居全省县市第一位。2010年,获批农业部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本次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为期3年(2013—2015年),每年各级财政共安排试点配套资金60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安排试点配套资金4000万元,试点示范区政府配套2000万元。主要任务是通过3年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订单农业+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保险资金+其他资金”有机结合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加快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新路子。力争到2015年,实现示范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50%以上,粮食单产比2012年增加20%以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63亿元,实现年均增长6.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9800元,年均增加13%以上,初步构建起农业经营新体系、农产品物流新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建立起金融支农融资机制和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机制。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