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18年起承担国家、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国家、省赋予的阶段性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股份融资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今年,永安市借鉴 “福田贷”改革成功经验,采取“信用+产权”的形式,在全市选择6-8个经济条件好、村财收入高、股份有分红、群众信用强的村先行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改革试点。试点工作由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和农商银行协同推进,针对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分别开展集体股权质押、个人股权质押等两项业务。对集体股权质押业务,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贷款额度原则不超过5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对个人股权质押业务,以户为单位,额度应根据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承贷能力、质押股权的评估价值确定贷款额度,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对个别对象可适当放宽额度,最高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试点阶段,贷款只针对用于生产经营性用途,根据需要可用于启动经营项目或者扩大再生产,但不允许用于消费、购房等非生产经营性用途。永安市将在改革中不断建立完善绩效评估和工作报告等制度,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和经验典型,积极争取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及时提出完善和修改相关政策规定的意见建议,在试点中积累经验,再以点带面向条件成熟的乡镇、村辐射。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