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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0-12-23 14:38:05 字体大小:

根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区)的通知》(闽委农办函〔2020〕24号),经各设区市推荐,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征求村庄清洁行动有关部门意见,现将福建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区)拟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807335 传真电话:0591-87874628

  附件:福建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区)拟定名单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

  福建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区)拟定名单

  1.福州市:长乐区、福清市、闽清县

  2.厦门市:海沧区、同安区

  3.漳州市:东山县、长泰县、华安县

  4.泉州市:晋江市、安溪县、德化县

  5.三明市:泰宁县、将乐县、沙县

  6.莆田市:涵江区、湄洲岛

  7.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光泽县

  8.龙岩市:新罗区、武平县、长汀县

  9.宁德市:屏南县、周宁县、福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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