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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日期:2020-11-13 15:09:18 字体大小:

一是探索建立农村建房风貌管控机制。出台了《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突出“县统筹、乡统管,地统筹、事统管”,落实“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责任,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把关,实现审批“一支笔”。其中,泰宁县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交班交规划的做法、新村建设和农旅融合工作得到省委于伟国书记、省政府王宁省长的充分肯定。

  二是探索建立“原生态、低成本、有特色”工作推进机制。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两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坚持群众参与、问题导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工作方法,创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出一套“原生态、低成本、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型体制机制,并在全市进行推广。今年6月9日《农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经验和做法,全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了转载。

  三是探索建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机制。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将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缴纳保洁费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其中,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完善村规民约,推广“全员经济合作社”模式,实现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双提升;清流县、永安市等地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和推广“积分制”管理模式,每季度对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公共服务设施、积极缴纳卫生保洁费、主动圈养家禽、不乱扔乱丢垃圾等行为进行评比评选,兑现红榜奖励,反之进行黑榜曝光,将前后对比照片在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布,示范带动农户参与环境整治,形成“户看户”的浓厚环境整治氛围。

  四是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治理机制。我市创新政府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其中,将乐县将全县13个乡镇、6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打包实施PPP模式推向市场,以增量盘活存量,该模式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视频会上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建宁县、清流县等地成功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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