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业信息

漳州市出台农村低保民主评议票决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3-04-15 11:02:02 字体大小:

日前,漳州市出台全市农村低保民主评议票决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在年内全市农村低保审核审批100%实现民主评议票决。方案提出,为创新农村低保管理模式,规范管理,服务群众,今年全市农村低保审核审批民主评议票决工作,至4月中旬覆盖率要达30%,力争年底实现全覆盖。据了解,民主评议票决制度主要通过成立村级低保户民主评议工作小组进行基础调查工作,并建立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制度,主要是由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和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且群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人数的三分之二,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原则上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参会评议人员通过后方可报请审核、公示。全市实行民主评议票决制度,有利于规范低保申请工作,保障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质量和水平。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