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业信息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参与企业的通告

日期:2020-11-10 11:21:46 字体大小:

(2020年11号)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2号)精神,我厅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积极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瞄准农产品上行的瓶颈障碍,选择对接意愿较强的县,共同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供给能力和供应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一)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
建设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针对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集中打造一批标准化、品牌化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配备生产、加工过程质量管理的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农产品质量追溯设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产品追溯。辐射带动农产品生产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技术的转型升级,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等环节的协同管理,构建企业主销、农户主种的分工协作机制,全面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提高农产品供应的产业化、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
(二)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益农信息社以及农村电商、邮政、供销等村级站点,开展将农产品转变为网络销售商品的电商服务,帮助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产品上网销售。组织开展农产品网络展示的文案撰写、图像影像制作,进行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宣传策划、包装设计、网络品牌建设,实施线上营销分销、代运营等各项电商服务,对接各类别电商销售渠道。加大与网络销售平台对接力度,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做好电商零售,开拓批发电商、分销电商渠道,探索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加强与生鲜电商企业合作,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企业参与,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进行全网整合式销售。
(三)建立切实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完善农产品电商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规范体系、检测体系和监测体系,支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加快试点农产品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环节标准研制,细化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操作规程,形成多层次的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一致性,切实保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有序展开。
(四)培育支撑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多元市场主体
联合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电商企业等各类组织,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人才培养和经营主体培育,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态势。利用益农信息社信息员、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等,开展电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技能技巧等不同层次的培训。指导农民合作社成员、返乡创业就业人员从事电商工作,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等运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销售,带动电商平台进行农产品销售,构建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稳定有效的主体力量。
二、推进安排
我厅将择优选定一批企业,在信息进村入户开展较好的项目县,结合企业和地方意愿,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建设。企业与示范县开展合作,签订协议,在每个县选择1~3个优势特色农产品,广泛动员和协调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等多种主体共同参与,充分依托益农信息社、电商运营中心等现有渠道,有效利用冷链仓储、加工车间等已有设施,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基础条件、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稳定经营状况,农产品电商年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能够持续稳定的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二)申请企业应设有农产品直供基地,有较强的单品运营能力和农产品供应链保障体系。
(三)申请企业投资意愿较强,能够在每个项目县投入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承诺额度,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于电商服务设施设备、农产品新型供应链体系等建设。
四、申报要求
(一)有参与意向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请填写《企业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之前报至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并发送电子版。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实际情况择优选择一批企业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同时对成效突出的项目县及时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向全省推广。
联系人:姚艳鸿;联系电话:0591-87831719;传真:0591-87856088;邮箱:tscxxc@126.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附件:企业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申请书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企业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申请书.doc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