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
福建省土肥工作要点的函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落实省厅对种植业工作的要求,指导各地抓好2020年土肥各项工作,我站制定了《2020年福建省土肥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20年福建省土肥工作要点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福建省土肥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各项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土肥稳定发展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省示范推广绿肥种植300万亩,实施稻田秸秆还田300万亩,示范推广有机肥2000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000万亩(次);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示范推广种植绿肥300万亩。重点在30个县(市、区)的冬闲田、果茶园上示范推广紫云英绿肥50万亩。并结合种植豆类、油菜等以及果园、茶园种植绿肥,开展绿肥翻压还田250万亩。紫云英示范推广项目县要根据下达任务,做好种植计划,落实示范片种植地点、面积和技术措施,在浦城、邵武、建阳、永定、武平、明溪、建宁、永安、霞浦、福安10个重点县(市、区)各建立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的示范片5片;在寿宁、长汀、将乐等20个项目县(市、区)各建立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的示范片3片,通过建立核心示范片,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报道,促进全省绿肥生产与发展,改良土壤、培肥地力。通项目区化肥施用量减少3%以上。
(二)实稻田施秸秆还田300万亩。在三明、南平、龙岩等8个设区市实施稻田秸秆还田300万亩,因地制宜地指导农户将稻草粉碎、覆盖等形式及时还田利用,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施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三)示范推广有机肥2000万亩。在闽侯、南安、霞浦、漳浦等35个县(市、区)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15万亩,辐射带动商品有机肥115万亩。每个项目县(市、区)建立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示范片3片。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土壤肥力提升、有机肥资源利用提高、减少化肥施用量3%以上。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全省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和畜禽粪便堆(沤)肥、沼肥、肥水等有机肥2000万亩。通过示范推广有机肥,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减少化肥施用量。
(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000万亩(次)。继续抓好测土配方施肥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基础工作,全省采集土样3000个,分析化验1.5万项次以上,开展化肥利用率、经济作物“2+X”等田间肥效试验150个,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完善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发放施肥建议卡,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00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通过示范创建带动,集成推广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全省农用化肥使用量减少2%以上。
(五)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在福鼎、武夷山、福安等(市)县开展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通过推进“有机肥+”模式,支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使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产生的有机肥,建立核心示范基地10万亩。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减少15%以上,有机肥用量增加20%以上;带动试点县农用化肥施用量减少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六)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一是编制本行政区域年度耕地质量保护方案。明确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年度目标任务、技术路径、措施方法、建设项目及保障措施,落实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二是完善全省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布局。在71个县(市、区)22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抓好沙县、福安两个“三区四情”综合监测点建设,规范耕地质量监测标准,丰富监测内容,编制并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三是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各地要积极与自然资源、教学科研等部门沟通,收集整理耕地质量等级相关项目数据资料,制定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七)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在闽侯、福安、仙游、南安、平和、上杭、建宁、浦城等8个县(市)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试点。试点县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落实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对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逐渐提升农民群众对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意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带动全省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八)做好肥料监管。一是组织实施硝酸铵复混肥类产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按照省安委办、省工信厅的要求和我厅的统一布署,加强监督抽查、登记排查、平台对接、宣传指导。二是配合做好全国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肥料监督抽查。三是组织实施肥料“双随机一公开”年度随机监督抽查。加强肥料登记产品质量监管,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肥料监督抽查。
(九)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一是推进福建省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耕地质量提升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省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为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奠定基础。二是推进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各地要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品采集与检测,更新完善县域耕地质量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将评价成果标注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图上。三是推进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应用。组织编制福建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并适时发布,根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各地要编制全省2018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十)继续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工作。在福安、漳浦、云霄、东山和荔城5个县(市、区)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在关键农时季节强化土壤墒情测报,开展墒情会商,形成墒情简报,及时在农业部节水网和省农业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开展土肥项目化管理。各地要强化土肥项目管理,明确项目清单,增强责任意识,对各项工作要建立“时间表”,梳理“路线图”,每月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按序时进度要求推进落实。严格“季度督查、年中会商、年底考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各项任务并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