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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监局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日期:2013-03-21 20:08:32 字体大小:

3月19日,福建省质监局在三明市建宁县召开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现场会,省农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省图书馆等有关单位领导,各设区市质监局分管领导以及部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所在县(市)区的县(市)区长等共70余人参加会议。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巡视员裴晓颖、省质监局总工程师刘绍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裴晓颖副巡视员充分肯定了福建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上取得的成绩、亮点,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福建省质监系统和参会的各地政府提出了有效的建议和殷切的期望。

刘绍文总工程师强调,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要在政策扶持、宣传推介、品牌培育、特色优质产品挖掘保护和后续监管等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品牌开发和利用工作,全面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和产品附加值,不断推动具有地方特色产业经济的发展,让更多的福建“土特产”带着“地理标志”这张名片走出地方,迈向全国乃至全世界。

会议还组织与会代表们参观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建宁黄花梨生产基地/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核心示范点,举行了《福建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图文丛书(三)》赠书仪式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授牌仪式等。

近年来,福建省质监局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作为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的重要内容以及服务地方经济特别是促进山区等欠发达地区发展争创国家级品牌的重要载体,予以大力推进。在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的同时,努力做到“三多”。一是多角度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向当地政府、企业、农户及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也是生产力”的观念,组织编辑出版《闽产的·世界的——福建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图文丛书》,让地理标志这张名片“印”得更多、“发”得更广,为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多环节完善体系。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与标准化工作的有机结合。在每一项产品获得总局批准保护后,即对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完善,既为产品使用专用标志、后续监管和长期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质量标准,也使产品一旦遭遇假冒伪劣时,有了明确的评判标准。三是多方面强化监管。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列入对全省质监系统绩效考核指标中,定期开展对保护产品后续管理工作的地区间交叉检查。将地理标志产品抽检列入省质监局年度产品监督检查计划。并加强对获得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资格进行筛查,对不按规定使用标志的企业,报批总局请求撤销专用标志使用权。

目前,全省共有58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858家生产企业获得专用标志使用权,累计使用专用标志上亿枚。各地通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每年直接增加的收入超过10亿元,间接带动增加收入累计达数十亿元以上。产品获得保护后,不仅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还提升了当地的知名度,同时带动了包装、运输、印刷以及旅游等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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