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烦、担保难”问题,通过对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提升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启动申报2020 年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专项补偿资金工作。
今年省级资金230万,市本级资金50万。省级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补偿标准按担保机构2019年度为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额 1.6%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融资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市本级按年度担保额1.4%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该通知已发送至各县(市、区)。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认识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努力为项目有效落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资金管理,各级部门加强对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