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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业普法工作总结报告

日期:2019-12-30 15:38:36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依法治省办的部署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七五”农业普法规划,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工作成效显著,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群众尊法、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显著增强,有力推动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厅高度重视农业普法工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逐步建立健全“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方案,分工负责;有统有分,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农业普法工作,及时解决农业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厅法规处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和总结,各业务处室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管理和业务中心工作,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由于领导重视,普法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有力地保障了农业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制定普法清单落实普法责任。根据省七五农业普法规划、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年度重点学法要求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2019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普及的22部法律法规及相关责任单位,报省依法治省办备案,并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上公布。厅内各责任单位根据农时季节、工作安排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时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到省、市、县三级普法清单制度全覆盖,推进农业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将普法工作纳入系统绩效管理。在厅机关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中,将普法工作纳入厅绩效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同时印发《2019年度福建省农业农村系统绩效管理重点任务清单》,把农业普法工作纳入省厅对设区市、县(市、区)绩效管理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省、市、县三级合力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实行农业普法工作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通过统计总结全面掌握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普法工作扎实开展。
二、宣传普及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我厅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乡村”主题日活动宣传内容,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宣传。厅每个支部发放一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每位干部职工发放一本《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等辅导读物,安排各支部利用周四下午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研讨,通过读原著、悟原文、谈体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的认识,全面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坚定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
(二)深入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一是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学习收听收看12月4日当天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有关报道,学习福建日报刊发的宪法宣传文章、信息,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理念。二是安排支部周四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干部职工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深刻领会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三是在厅办公主楼门口设置宣传拱门,在办公大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在各办公楼公示栏张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挂图,利用厅法治固定宣传栏宣传宪法基本知识,邀请厅聘法律顾问为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法治理念。四是组织参加“八闽法治大讲坛”暨“双百”宪法报告会;组织参加省宪法宣传周主场法治文艺汇演主题活动晚会;组织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旁听行政案件庭审,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应诉能力。
(三)深入开展“宪法进乡村”活动。印发2019年“宪法进乡村”活动方案,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部署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当前广大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和脱贫攻坚战略任务,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和政策宣讲,宣传推广典型经验,针对性强,亮点纷呈,成效明显。一是举办活动营氛围。省厅在寿宁县下党乡举办宪法进乡村活动启动仪式,通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有奖问答、展板展示、悬挂标语、谜语竞猜、典型推广等形式开展宣传。一个个精彩的普法节目和有奖问答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展台为农民朋友提供宪法法律宣讲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有8个设区市、76个县(市、区)组织了“宪法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分别占总数的80%和89%,在全省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培训讲座细宣讲。为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的法治观念,漳州市、泉州市及永春县、鲤城区等地开展了宪法专题培训讲座,平潭综合实验区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座谈宪法,福鼎市组织了宪法知识考试,普及了宪法知识,宣传了宪法意义。三是设置专栏到农村。针对当前广大乡村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和脱贫攻坚战略任务,在100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和2201个贫困村设置宪法法律宣传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助推乡村振兴。四是结合业务进农户。如福州市结合农资市场抽查,慰问贫困户等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宣讲,福州日报进行了报道。莆田市利用下乡开展业务工作分发宪法法律宣传资料3000份。通过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把宪法和党的农业农村政策送进乡村,送进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田,在全省营造浓厚的宪法氛围,推进宪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强化协作联动,注重上下贯通,夯实工作措施,提高“宪法进万家”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厅各单位结合党支部“三级联创”“进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和业务工作,持续开展面向企业、合作社、农民群众和社区居民的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活动广泛覆盖。二是省厅结合“百名干部进千村入万户”开展宪法进村入户,结合行政审批现场勘查环节,送宪法进企业。三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绿色食品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非法集资、农机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种苗检疫执法检查等主场活动,开展送宪法下乡进村活动,分发《宪法》单行本,解读宪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应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普法重点,强化学法用法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厅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等16部法律法规。举办《牢牢占领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等3场辅导讲座。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把处级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列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通过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使领导干部更加深刻领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为全厅干部职工举办《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辅导讲座,利用“每周一课”7次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党章》《准则》《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举办《保密法》知识培训,组织《保密法》知识测试,组织参加“依法保护军事设施 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主题在线“五法”知识竞赛,组织干部参加百家网站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农业法治宣传,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建立法律法规数据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普法电影《特别追踪》,每月邀请厅聘法律顾问项成宇律师来我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全厅干部的法治理念。
(三)加强农业法律宣传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农业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除了组织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骨干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我厅各处室各单位在举办业务培训班时,将普法课程纳入培训内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级农业干部职工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省厅举办四期《种子法》培训班,培训《种子法》及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配套规章,共培训200多人,市县两级延伸培训1000多人。举办《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共培训940名农药管理人员、管理相对人。举办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分析研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说理,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据统计,全省接受法律培训共有75875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系统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了管理相对人尊法守法意识,用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四、注重面向公众,深化“法律六进”
(一)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宣传法律。全省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2019年福建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进企业入农户开展现场咨询培训,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资购用中遇到的维权难等问题。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识别辨假知识。据统计,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共出动农业执法和农技人员3505人次,发放明白纸、宣传资料26.31万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821条,举办现场宣传咨询培训活动224场次,接待群众咨询8.3万人次,进643村入5666户,营造了尊法守法,打假扶优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企。
(二)结合开展农民合作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送法下乡。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结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期间,全省共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47次,参与群众24633人次;进入乡镇、村宣传1489次,参与农民76815人次,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2522次,参与合作社成员44147人次;发放《宪法》及新修订的《合作社法》单行本、宣传品,分发宣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12。2万份,张贴海报、制作宣传展板、横幅3730张(个)、分发购物袋等其他各类宣传品9191份;网站新闻报道4条,专访1条,同时利用微信、微博公益短信大力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法律宣传。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宣传周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一是举办活动宣传。省厅组织参加6月20日上午举办的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现场共发放《宪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700多份,并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耐心解答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利用广播宣传。在福建新闻广播开展36期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监管执法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多视角宣传法律法规、展现执法成效。三是开展答题活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农安题库”,将相关法律知识融入答题竞赛,共有200多名社会公众参与了答题活动,有力宣传普及了质量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四是利用动画解读。拍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列动画片,解读《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共同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关心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宣传法律。6月16日,我厅与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在宁德市蕉城区举办全国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福建会场),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总站副站长徐振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姜绍丰出席活动并做农机安全主题宣讲。“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参加宣传活动监管人员共有1000人次,开展现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247次,现场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受益人数16811人次,现场发放《宪法》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以及平安农机倡议信和常见农机事故处理方法、应急常识及应急科普常识等宣传材料42546份,张贴(刊出)标语、横幅、展板、宣传专栏849个,发送农机安全短信息给农机手计24862人次,通过有关媒体宣传报道84篇,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五)结合种苗检疫执法检查宣传法律。结合执法检查,针对植物检疫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大力宣传植物检疫法规和相关知识,制作“植物检疫在我身边”等检疫动画宣传短片,借助电视、网络、微信、培训等不同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农业植物检疫基本知识,引导行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主体的植物检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农业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我省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共开展电台宣传15次、电视台宣传32次、自媒体平台宣传52个、宣传视频650条、发送报刊宣传16篇、短信40311条、出动宣传车102车次,发放资料67623份,接受现场咨询9725人次,培训7352人次。
五、创新普法手段,建设法治阵地
(一)设置法治宣传专栏。在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大楼大厅设置面向公众的公共法治宣传专栏,定期更新法治宣传内容。今年共制作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行政复议法》《土地管理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宪法》6部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向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和农业法律知识。
(二)充分利用依法行政过程开展普法。一是利用立法开展普法。以《福建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立法为契机,大力宣传学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配套规章。二是利用行政审批过程开展普法。在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台上设置法律书架,摆放法律宣传资料,让办事群众翻阅查看;在受理申请和许可证发放过程中,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利用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过程开展普法。利用双随机抽查向被检查对象充分说明抽查法律依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违法事实,违反具体法律法规章节条款,以及作出处罚所依据法律法规等。四是利用纠纷调处开展普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向当事人及其周围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具有形式丰富、互动性强、渠道广泛、覆盖率高等优势,构建新媒体普法新格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等,微信、QQ、短信、公益广告、动漫、等新媒体进行法律宣传,让公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如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厅门户网站“本厅要闻”栏目和厅微信公众号及时报道我厅在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举办的“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寿宁县电视台和县微信公众号今日寿宁也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泉州市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及时报道了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安溪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共同主办的“宪法进乡村”主题日活动。福州日报以“宪法宣传进乡村进市场”为题报道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宣传宪法的新闻,莆田电视台滚动播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农业零距离微信公众号进行“宪法与农业农村”主题宣传。据统计,全省利用电视宣传1872条,网络宣传3752条,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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