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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现四“挂钩”

日期:2018-12-07 15:43:20 字体大小:

农民日报125日报道,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2018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品牌认定等挂钩,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为此,农业农村部进行了长时间调研和大量统筹协调,并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对此作了专题解读。肖放指出,《追溯挂钩意见》是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重要创新,将大大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扩大我国农产品追溯覆盖面,提高追溯农产品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人们对我国农产品消费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扩大农产品追溯覆盖面,为推动追溯挂钩创造条件。一是追溯形式不一刀切。将允许电子追溯以外的其他载体,如包装说明、标签标识、合格证明、自我承诺等纸质信息也作为可追溯载体,使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农业企业和小农户都能开展质量追溯。二是追溯平台不一刀切。农业系统认定的三品一标产品将全部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其他产品可继续使用省级平台或其他自建平台,只要监管部门和消费者能查询到即可。三是追溯内容不一刀切。最低要求是生产经营主体信息、产品种类及数量、生产日期等。有条件的主体也可以增加产品质量检测信息、产品生产环境及生产过程信息等,国家追溯平台将提供链接服务。四是在追溯动力机制上将努力创新。目前正在与国内大型电商、商超协议,拟通过商超、电商及其采购主体优先选购、优先推介追溯农产品,不断提高追溯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管理的积极性。农业农村部将与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农产品监管协作机制,农产品的批发、零售和加工环节各主体将按要求查验农产品追溯码或索要追溯凭证。这将有力地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管理,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同时,还将探索开展追溯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优质优价机制,使追溯产品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五是在政策扶持上,将努力争取设立中央投资专项或财政奖补项目,解决各类主体的追溯基础条件差和能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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