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药协﹝2012﹞8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推动农药产品的名牌建设,促进农药产品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向广大农药用户提供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的农药优质产品,为我国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应农药行业要求,本协会今年9月份在江苏南京举办的“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上,开展农药产品评奖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名称
博览会评奖名称为:“首届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金奖”。农药产品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健康、卫生用药及杀鼠剂产品。
二、申报评奖产品条件
(一)为本届参展农药产品;
(二)取得农药登记、农药生产许可(批准)证、农药质量标准证、农药产品商标证书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的农药产品;
(四)产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处于国际和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六)具有市场推广价值、推广潜力,市场销路好,消费者满意度高。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法人注册地址在中国大陆境内;
(二)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三)按照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
(四)有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五)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本届博览会产品评奖工作坚持“自愿、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一)参展企业可自行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金奖产品评选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质量标准证、商标证书及有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产品介绍材料(如有获奖证书、宣传手册、影视制品,相关报道材料等也应一并提供);
(二)上述申报材料经当地县(市)农业或工商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所在省(市)农药检定管理机构(本协会省市片召集人)审查,签署意见;
(三)本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材料提交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金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对被评为首届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金奖的产品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五)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第五届中国农药高层论坛上颁发证书;
(六)对被评为首届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的产品名单将在媒体上公布、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市)农药检定管理机构(本协会省市召集人)审核申报材料后连同电子稿光盘(含产品电子图片)一并报送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秘书处。
(二)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凡申报材料缺项或没有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视同为不合格材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本次评奖活动不收取费用。
(五)本通知和所有表格均可以在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网站(http://www.zgnyxh.org.cn/)下载、浏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中欧宾馆办公楼302室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人:文香玲 、海瑞、花荣军
联系电话:010-650329716503599759194198
传真:010-59194196
电子邮件:wenxiangling@zgnyxh.org.cn
附件1: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参展农药产品评选办法
附件2: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金奖产品评选申请表
二O一二年五月
附件1: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参展农药产品评选办法.doc 附件2: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金奖产品评选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