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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2017年上半年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日期:2017-08-02 10:36:01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进一步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种畜禽生产,提高种畜禽质量,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畜牧总站关于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农牧站[2017]26号)要求,市农业局采用“双随机”抽查办法对我市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半年度监督抽查。

  在前期已建立相应市生产企业主体名录库和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漳农综〔2016〕116号)和《漳州市农业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漳农综〔2016〕99号)的规定,通过摇号方式产生抽查经营主体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为确保随机抽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经请示局纪检组陈义良组长,确定由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畜牧兽医科等相关人员,摇号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目前我市种畜禽生产企业43家,按照省厅文件规定,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5%的要求,我局共抽查3家种畜禽生产企业(1家种禽生产企业和2家种畜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种畜禽来源,种畜禽系谱登记和使用情况,种畜禽的品种、繁殖记录,销售的种畜禽材料附带情况及种畜禽养殖档案等是否齐全。从检查情况看,1家种禽生产企业未提供《种禽合格证》、1家种畜生产经营企业无种畜禽繁殖记录,1家种畜生产经营企业饲料投入品记录不够详细,检查人员对每家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总体看来,抽查到的3家种畜禽生产企业养殖档案较齐全规范,不存在超审批范围经营、任意变更法人和地址等情况。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