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物联网产业园区建设。对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物联网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奖励。二是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物联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或运营补助。三是支持研发创新。对符合发展方向的新型物联网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团队的,按研发设备投入额的30%予以补助,最高2000万元。对物联网关键技术及重点产品研发,按研发投入的10%予以补助,最高100万元。四是支持开拓市场。对从事物联网开发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的,单个合同中标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完成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五是支持应用示范。对实现规模化推广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按不超过研发投资的30%予以补助,最高100万元。六是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将物联网产业纳入《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专业人才予以个税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