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内贸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做好内贸流通工作,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解决供需错配问题的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吸纳就业、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
随着消费占GDP比重逐年上升,有效扩大内需已经成为商务部门目前工作的重点,据悉,商务部将开展专项行动以促进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升级。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在例行发布会上透露了上述内容。他表示,商务部门未来将从“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和“立商信”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大力度扩内需
内贸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做好内贸流通工作,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解决供需错配问题的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吸纳就业、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
3月31日至4月1日,商务部在京召开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暨全国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约150人参会。
商务部部长钟山在该会议上提到,近两年,内贸流通在推进改革、创新模式、促进消费和优化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商贸流通业增加值达9.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2.9%;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4.6%,比上年提高4.9个百分点,创2001年以来的历史新高。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钟山就曾指出,消费已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一大拉动力,扩大国内消费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钟山还明确表示,在扩大内需的过程中,中国尚存在商品有效供给不足、内外贸融合不够、商业布局不够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流通成本偏高等问题。
钟山强调,内贸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做好内贸流通工作,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解决供需错配问题的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吸纳就业、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
据悉,商务部将开展专项行动促进消费升级,解决扩大内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记者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处获悉,商务部门未来将从“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和“立商信”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具体来说,即优化供给、解决流通渠道不畅、降低流通成本、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
中国商报记者整理发现,早在去年4月,国家发改委官网便发布了《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称,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增强经济韧性,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主要围绕十个主攻方向,出台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
“十大扩消费行动”具体包括: 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农村消费升级行动,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汽车消费促进行动,旅游休闲升级行动,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教育文化信息消费创新行动,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绿色消费壮大行动,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为配合“十大扩消费行动”,今年预计将会有更多优惠政策出台。
中国贸促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开展此次专项行动,预计将产生两大影响。首先,此次专项行动会使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从目前扩大消费的角度来看,和市场秩序紧密相关且最为突出的要属商品的假冒伪劣问题、以及消费者体验差的问题。展开专项行动,预计能对假冒伪劣商品起到打击作用,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信心。其次,从减负降税的角度来看,在流通领域进一步为商业企业降低行政审批的费用,将有助于商业企业能够在相对宽松的环境内经营,有利于降低成本,从而同时使消费者用较少的钱消费更多商品。
工作推进困难不小
就此次商务部提出的“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和“立商信”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业内专家表示,在“立商信”与“减商负”预计将面临较大阻力。
商务部方面表示,未来将开展重要商品、重要生产资料和服务供需状况调研,从而摸清供需错配的底数,采取信息引导等措施,优化供给。同时,要扩大餐饮、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业有效供给。在流通环节将着力解决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融通”线上线下渠道。在地域上,构建“南北三纵、东西五横”的全国一体化骨干流通网络,连通城乡基础设施。同时要发展跨境电商,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打通国内外市场。
有专家表示,我国近年来的消费“外流”现象较为突出。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出境人数达到1.2亿人次,包括旅费、住宿费、购物费在内的境外消费则达到了1.5万亿元人民币。消费领域也从以往的服装、首饰、箱包等蔓延至如医疗、美容、养老等众多领域,这一方面表明国人消费能力的增强,另一方面也显示我国在消费供给侧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无法对接国人的消费需求。
谈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的敲定一直都是业内人士及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去年4月8日,跨境进口零售新政使得整个行业“急刹车”,电商交易平台、商家、保税仓、物流企业等短期内都受到负面影响,无法正常运转。而后,国务院给出了一年的政策过渡期。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已经延长至2017年底,过渡期内,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个人物品监管。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商务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模式,预计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监管政策。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还指出,要降低流通成本,包括降费减负、启动“农商互联”,提高供应链整合及协同效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物流标准化等。在优化消费环境上,要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场化综合系用评价机制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就此次商务部提出的“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和“立商信”四个方面重点工作,赵萍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其中“立商信”与“减商负”预计将面临较大阻力。
“商务部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主管的是批发、零售、餐饮及电子商务等,即便建立了信用体系,也很难作为整个供应链的信用参照标准。要建立商品信息的‘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系统仍有很大难度,同时,行业内涉及到各大中小企业,种类繁多,形式十分多样,建立一套完整的信用数据库就更是困难重重。”赵萍坦言。
赵萍还表示,“减商负”方面涉及到各个政府部门的协调,例如商业企业一直呼吁的工业、商业水电同价等问题,喊了很多年,但是执行起来仍比较困难。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这一方面推动的力度并不是很大,商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推出本次专项行动会有一定成果,但是未来预计将面临的阻力也比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