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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万元专项资金助力新农村建设

日期:2012-01-09 10:43:55 字体大小:

为保障新农村建设按计划有序开展,石狮市将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再次拨出“重点村”第二批建设资金、“宜居示范村”第一批建设资金共计766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

  石狮市根据近期对5个“重点村”、2个“宜居示范村”的实地检查验收情况,决定拨出“重点村”第二批建设资金、“宜居示范村”第一批建设资金共计665万元支持各相关村的建设,其中,“宜居示范村”第一批扶持资金160万元、“重点村”第二批扶持资金505万元。另外,按照镇级配套资金不得低于市级补助资金20%的标准,此次“重点村”第二批镇级配套资金为101万元。

  据了解,2006年以来,石狮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为巩固来之不易的新农村建设成果,提升新农村建设成效,在2011年年初的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中,该市将蚶江镇石渔村、祥芝镇后湖村、鸿山镇莲厝村、锦尚镇奈厝前上埭村、永宁镇下宅村5个村确定为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将祥芝镇前山村、永宁镇郭坑村2个村确定为“宜居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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