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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八都镇金嘉园蘑菇专业合作社荣获“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示范单位”

日期:2016-05-27 22:34:15 字体大小: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金嘉园蘑菇专业合作社2007年成立,为一家集蘑菇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该合作社以发展设施栽培蘑菇,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蘑菇,发展社员161人,设施栽培蘑菇基地面积达到100多亩。实现销售收入600多万元,被评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注册“金嘉园”商标。2015年,该合作社经过区农科所推荐,近日,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金嘉园蘑菇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认定为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示范单位,成为我区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合作社。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