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跟踪项目进度。要求各项目乡镇(街道)每月上报项目建设的进度,并采取不定期现场督查、通报的方式,对未完成项目工作的乡镇进展情况进行跟踪。 二是做好验收工作,对已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乡镇(街道),及时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实地验收工作,并审核内页资料,完善档案。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对已拨付补助资金的项目农户,通过回访的方式,确保补助资金切实达农户手中。 截至4月27日,共拨付造福工程项目补助资金437万元,补助政策惠及全市5个乡镇、45个村的288户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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