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标委办[2009]3号)的有关要求,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7)第一届任届期满,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与观察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购销标委会”)主要负责农产品交易技术规程、购销、包装及储运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现面向农产品流通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检验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行业单位征集委员与观察员人选。
二、申报条件
(一)委员条件
1、农产品流通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工作和标准化业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在职人员;
3、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购销标委会章程,积极参加购销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5、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观察员条件
1、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购销标委会章程,积极参加购销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2、熟悉本行业的业务工作和标准化业务。
三、权利及义务
(一)委员
1、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国家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的工作;
3、监督标委会秘书处经费的使用;
4、参加国标标准委及标委会组织的培训;
5、标委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观察员
1、可被邀请列席标委会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但无表决权;
2、有权获得本标委会的资料和文件;
3、有权提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方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4、可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5、会费标准为1800元/年。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委员候选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观察员须填写《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标委会观察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0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2份(贴好照片并加盖公章)、另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制作观察员证书用),邮寄至购销标委会秘书处。
(三)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登记表纸质材料4份(贴好照片并加盖公章)、另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制作委员证书用),邮寄至购销标委会秘书处,同时须提交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制作电子版委员证书用),发至购销标委会秘书处邮箱。
(四)根据相关规定,购销标委会秘书处将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联络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拟定第二届购销标委会委员、联络员名单,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五、秘书处联系方式
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联系人:王菲
电 话:010-68392197
电子邮箱:tc517@caw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2号楼2139室
邮 编:100834
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