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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森林公园被摘牌敲响警钟

日期:2016-02-17 14:25:40 字体大小:

节前,福建龙湖山、广东东海岛、河北石佛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因重开发、不保护、过度旅游,且责令整改不达标,被国家林业局依法摘牌。

  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被撤销“封号”在我国尚属首次,这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种硬约束,是打破国家森林公园“终身制”的重要举措。

  1982年9月,张家界成为中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公园,至今我国已批准建立森林公园3200多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826处,森林公园总面积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87%。

  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森林公园的主要功能是对生物、植物等进行保护,其中核心区域要实行封闭式保护,同时还具有对公民进行生态教育、生态知识普及的功能。可见保护是第一位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应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成为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阵地,成为生物多样性、植物多样性、生态多样性的环境保护基地。森林公园作为国家资产,还应该充分体现其公益性,向全民免费提供生态福利,成为公众感知生态的自然大课堂和休闲好去处。事实上大多数森林公园是这么做的,数据显示,我国已有千余处森林公园向社会免费开放,每年超2亿人次享受到免费的生态“红利”。

  但也有少数森林公园把国家生态资源当作“唐僧肉”大快朵颐,重开发、轻保护,甚至只开发,不保护。森林公园并非不能搞旅游开发,而是要厘清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做到先保护、后开发,重保护、轻开发。哪些资源可以开发利用,哪些资源只能保护不能开发,要拎得清;而且旅游开发的规模、游客人数的核定量等,要充分考虑到资源的承载能力。事实上,森林公园旅游已成为热点,2014年全国森林公园旅客人数达7.1亿人次,占国内旅游人数的19.5%,直接旅游收入572.13亿元。可见在认真、扎实做好资源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森林公园旅游是大有前途的。但如果忽视保护,只把森林公园当作旅游开发的载体、赚取钞票的印钞机,那完全是本末倒置、不务正业,就应淘汰出局。

  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被摘帽是警钟,是一种必要的淘汰退出机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引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念。如此现实语境下,森林公园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更需要强化其生态保护功能,决不能一切向钱看,过度开发,过度榨取森林公园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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