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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

日期:2016-01-22 11:17:08 字体大小:

1月19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方案确定主要目标,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农资线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分析师表示,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在即,将连续第四年聚焦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电商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传统农村渠道体系下,不论是工业品下乡还是农产品进城都存在诸多痛点。电商的介入可以重塑农村供应链体系,缩短流通环节,打通信息壁垒,为农村、城镇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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