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推动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必须着力加强县、乡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监管人员专职化,确保有人做事;抓紧配齐配全县、乡基本检测仪器、装备,改善基层监管手段;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制度和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监管的重点对象;积极组织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指导,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
二是加快推进“平台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进一步明晰平台建设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明确项目建设的重点内容、指标要求,着力创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确保“两个平台”建设按期完成,有效运行,为全面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产业、关键环节、重要领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茶叶农药残留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适时曝光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重大案件,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
四是全面实施“检打联动”,做到“堵疏结合”解决问题。积极推动建立和落实“两检合一”、“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产出来”和 “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确保一旦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追踪溯源,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抽检一批产品,发现一条线索,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
五是扎实推进“安全县”创建,稳定提升区域质量安全水平。明确创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创建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着力在30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从而有效保障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