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共计4291.92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2227.8万亩、省级公益林2064.12万亩。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我省已建立了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联动机制,补偿标准随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提高而提高,2013年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每亩提高5元,目前为每亩17元。2015年省级以上财政共安排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7.29亿元,6.7亿元已提前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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