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明将以“六个一”为抓手,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培育乡村旅游产业,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高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推动乡村旅游业迈上新台阶。
(一)制订一个行动计划。启动编制《三明市乡村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或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摸清市域内各类乡村旅游资源分布情况,明确乡村旅游产业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开发重点。并以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为指导,强化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相关产业规划的衔接,在此基础上编制各乡村旅游重点乡(镇)、示范村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统分结合、健全完善的乡村旅游规划体系。
(二)出台一个帮扶政策。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9部门,由市政府办批转《关于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10项重点任务和扶持措施,突出协调解决乡村旅游发展“缺钱”、景区经营“缺人气”、项目发展“缺地”、规范服务“缺人才”等多方面问题。
(三)成立一个服务机构。依托市旅游协会成立三明市乡村旅游民宿协会,负责乡村旅游资源整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产业规划,策划和组织乡村旅游活动;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开展行业自律和业务培训,提升全行业服务水平;反映会员单位合理诉求,依法维护会员权益,协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保障和服务乡村旅游产业有序发展。
(四)建立一个民宿网站。设立三明市乡村民宿网站,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乡村旅游信息资讯服务。制作推广乡村旅游移动客户端(APP),依托三明旅游天猫旗舰店、三明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我市乡村民宿。综合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旅游节庆、体育品牌赛事和媒体专栏专题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旅游的市场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发展智慧乡村旅游,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
(五)评定一批绿野乡居。出台《三明市“绿野乡居”民宿设施与服务规范》,委托三明市乡村旅游民宿协会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发展乡村旅游景区、民宿、餐饮、服务、购物等项目的服务规范、管理要求,并评出一批“绿野乡居”民宿,做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集中授牌、政策扶持、提升品质,逐步形成并打响具有三明特色的民宿品牌。对评定的乡村民宿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推动我市乡村旅游向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六)培训一批经营业主。继续组织60名乡村干部和乡村旅游经营业主参加省局安排的赴台培训;联合市农业局(市农办)等部门组织50名乡村干部和乡村旅游经营业主赴浙江等地学习培训。联合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成立乡村旅游培训基地,不定期举办乡村旅游专题免费培训班。加强明台乡村旅游产业对接,聘请台湾和国内乡村旅游方面的知名专家,建立乡村旅游业“决策咨询”、“技术辅导”协作机制,提升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