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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幅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补助标准

日期:2015-02-05 14:12:24 字体大小:

为改善寄宿生营养状况,近日,我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其中低保家庭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的调整分别为:小学每生每年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从1250元提高到2250元。同时,将营养改善补助范围扩大到公办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家庭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