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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获评“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日期:2014-09-29 20:48:42 字体大小:

28日,在由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的“2014城市发展与生态平衡高层论坛暨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园区)发布仪式”上,龙岩市和连城县被评为“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这是我市在打好“生态牌”过程中获得的又一殊荣。

本届论坛以“共建生态文明新家园”为主题,通过综合测评考核、专家意见分值、网络公示票数和媒体监测四个环节,对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方面有代表性、影响性、典范性的市、县、园区等进行评选和表彰。

据悉,截至2013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6.23%,比2011年底提高3.13个百分点,居全省首位。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