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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美丽乡村建设技术规范通过审定

日期:2014-09-15 22:05:22 字体大小:

9月11日,由永春县农办、质监局、财政局共同起草的《永春县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下称《规范》)通过专家组评审,将于本月20日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我省首个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规定了10个方面、105条标准,使该县的乡村建设有标准可依,让美丽乡村建设从一个宏观的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实践,将美丽乡村必须达到的硬性要求进行量化、细化,形成考核指标,将引导性指标进行明确,突出美丽乡村的个性美,有效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水平,将加快推进“做全省示范、建全国样板”目标的实现。

永春县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培育了30个县级示范村、131个乡镇级示范村,打造了中部、东部、南部3个示范片区,培育形成了多类型的美丽乡村。今年4月,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暨乡村旅游工作现场会选择在永春召开,永春结合被列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县和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的契机,开始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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