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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将有标可依

日期:2014-08-19 14:21:30 字体大小:

  

研讨会现场

 

8月15日,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第三次联合召开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草案)》研讨会。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福建农林大学等15单位派出主抓美丽乡村建设的代表参会。研讨会上,各参会代表结合本行业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我局拟制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标准草案进行讨论,会议代表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取得很好的征求意见效果。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省地方标准,有效借鉴了台湾“富丽新农村”建设模式,围绕“村庄秀、生态美、百姓富、文化兴、管理强”五大板块,将我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经验和成果进行标准化转化,重点突出。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对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起到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使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方向更明确,确实打造具福建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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